关于拆迁问题!!!!急!!!!!(把分全送啦!)

2025-03-03 04:31:2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虽然我不是律师!根据你说的情况,我个人觉得你家那里确实是要拆了.
别人盖楼是为了赚钱,你盖楼是为了住.性质都不一样.等到你搬迁的时候肯定会根据你家的房子来赔偿相应数目的钱.别人请客可能也就才花两三万!但是最后赚的肯定不只这点钱!
我家有个亲戚就是借点钱来把房子修好点,到时候可以多得点钱.借钱的人分红也可以赚一点!两全齐美的办法!
你想用法律来告的话,毕竟大家都是熟人,你告了别人,别人的钱就白白流走了,房子也就废了!两边不讨好.
你可以去问下别人是不是我这种说法,如果确实可以赚钱,你找律师也是浪费.不如借点钱来周转一下.就搞定,自己多赚点对以后也有帮助!
你搬迁要买房子的话,没个10多万也买不到房子啊!
下面的网站有些就是关于建房的!自己看下吧!

回答2: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第一条立法宗旨确定了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该法生效后物权的权利人可以有效的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但目前物权法关于拆迁的内容在实践中如何运用还是十分笼统的,需要实务中逐步完善。
第一,何谓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个人的房屋或其他物权。该条确立了一个原则是物的权利人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才无条件的将物权转让给国家;对于非公共利益的商业拆迁,物的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转让自己的物权。这无疑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但是该法未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却是一个重要的遗憾,因为目前公共利益在有些情况下难易界定,征收属于公权力而不界定公共利益就无法实现立法目的,将严重侵犯物的权利人合法利益。
个人认为,公共利益应当符合一下几个条件:第一公共利益的受益者必须是国家或者不特定人;第二受益人的受益必须是不特定的多方面性,不能以某一方面确定;第三,公共利益的获益必须具有持久性;第四公共利益的层次性要准确把握,将国家整体利益和地方利益有效把握。
第二、谁来界定公共利益
物权法没有界定公共利益,今后的公共利益界定或者由立法部门对物权法进行修订或者司法部门根据物权法的适用情况制定司法解释。但这两种都面临一个严重的滞后性,不能有效的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比较可靠的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及案件情况及时界定公共利益了,这符合实际情况,但这需要法院具有很高的中立性,不能被任何力量干扰,公正的行使司法审查裁判权。第七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驶,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强迁问题
强迁问题在我国各地十分普遍,情况也很复杂,对于符合公共利益的拆迁,如果实务中能满足物权法规定的条件,强迁将变得没有了存在的条件,因为被拆迁人获得拆迁款,同时现有居住条件不降低,多数被拆迁人是不会拒绝的;对于非公共利益的拆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可以拒绝转让物权,此种情况下,不应剥夺权利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此种情况下不存在强制拆迁问题。
第四,符合公共利益条件下的拆迁补偿问题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征收个人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确立了公共利益条件下拆迁个人住宅,权利人虽然必须转让物,但是获得了两个保障:第一是获得补偿权,第二是获得现有居住条件不降低的权利。这样可能在目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钉子户。目前房价高涨不下,而以往拆迁都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价值评估计算的,但是实际中这种标准计算出的补偿款要获得同样的居住条件几乎不可能,所以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成为一个最现实的问题了。个人认为解决这样的有效方式必须按照房屋在没有被拆迁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计算补偿款,这样可能问题就好解决了。
纵上,实际中的拆迁问题还很多,如何在物权法下有效的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将是最重要的问题,也关系到物权法的适用情况。

回答3:

首先很同情你的遭遇,但这是社会真实的残酷。你的家乡以变成地区恶霸这种状况,就算是找到相关的法律,一个平民老百姓也很难改变这种情况。 但不是没有办法,但需要勇气,要破斧成舟。房子跨了,政府总的让你修,不过一定得死缠烂打。如果房子跨不现实,你就曝光或者打市长热线,一次不行,两次,三次,只要你家情况属实,就算不能修房,也得妥善安排的。 虽然很麻烦,我想这是没办法的办法。随叫咱都是平头老姓呐。原咱们老百姓都不要这种烦恼。也许回答对你没有太大的用,但希望你的情况可以得到解决。

回答4:

这位朋友,你拆旧盖新,别管那么多,在自己地基上,怕什么,他们找你再论理,把房子照片留好!

回答5:

你的情况和海南海口的情况一样,现在我们这边也要把旧的房子拆掉,那些房子可都是从爷爷的爷爷那一代开始就在那里住了,现在说要要给我们弄新的楼房,说句实话 谁想要啊,只要一签字,地就没有了,就给你对应大小的楼房,而且就70年的时间,以后就不是了,真是为现在的政府感到可悲,就这次的,有些关系的都买车了,和那些两土地的人有点关系,把土地弄假,国家就赔了很多钱这些人,没有关系什么都干不了,有关系的白天黑夜2-3天就弄出一间2层的小楼,这样就得了几十万,对这样的政府真是无语
同情你

回答6:

不让盖咱就不盖,谁叫他们最厉害。无奈的世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