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户主,需要出具意见:
1,户口迁入需要户主的同意,如果不是户主,一般不需要出具意见;
2,户籍的迁入或者迁出,和产权证上登记了几个人,没有关系;
3,具体可以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一,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不用,不管二人的户口落在那里,都不会影响房产的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