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一年,离职后不必再办理转正定级,因为目前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为了更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凡毕业生将自己档案存放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的,人才中心将根据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为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才机构的互认,它将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以前大学毕业生的档案自存放人才中心之日开始一般以报到证报道日期为准,一年期满后,由人才中心根据人事人才的有关政策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之后各地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转正定级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
大学生毕业,办理了就业手续(即档案里有报到证明的)一年后可以办理转正定级。户口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或放在学校的,属于未就业托管,按政策是不能办理转正定级的。所以,毕业后不能把户口和档案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学生身份 ,户档在人才中心的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毕业生属于干部身份,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办理不了转正定级、职称评审和省内外调动手续; 人才中心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的可以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审、省内外调动等手续;就业指导中心一般不属于计划生育授权单位,托管的毕业生如果要办理计划生育指标需将户口转回原籍在原籍办理。放就业中心托管满两年,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一般会收取滞留户口管理费用。 人才中心户口属于毕业分配落户,其户口为永久性户口。可以办理计划生育指标并可以在市内自由移动,购房可以直接落户不受房款和面积的限制可以直接转为非农业家庭户。
但是按照国家档案制度的改革,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已经取消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费,存档期间也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也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根据人社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