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坐牢的假期,其实是减刑。
香港法律第 234A章 《监狱规则》裏面的第4 部分第69 条规定:
服刑中的囚犯如实际刑期超过一个月,可因勤奋及行为良好而按照本条的规定获得减刑︰但本条并不准许将实际刑期减至少於31天;
根据该条列给予的减刑,不得超逾实际刑期连同羁押期总计的三分之一。
换言之,一般人说的「扣减三分之一假期」,其实不是假期,而是因为行为良好所以减刑三分之一。
坐监只有在一个特别的情况下,才会受惠於公众假期。《监狱规则》第 3B 部分第22A 条 规定:如囚犯到期获释之日为公众假期,则须於该日之前的最後一个非公众假期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