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平行志愿是指在全国普通高等高校招生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各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该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符合条件:
1、在本科各批次及专科各批次招生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
2、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
3、已录取但学校或专业不合意愿,并拟重新填报志愿的的考生,不符合征求平行志愿条件。
征求平行志愿是指在全国普通高等高校招生计划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之后,各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通俗点讲就是补录。
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该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是国家施行人才培养的计划,能让更多的学生有大学上。
什么是平行志愿?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的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