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查验岗提并查验车辆。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转入档案及资料。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5、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深圳-机动车转入登记
3种操作方式:
1.网上办理:关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在星级用户平台,点击“办理类服务”中驾驶证业务的“驾驶证转入”,填写资料进行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驾驶证邮寄上门;
2.自助办理:前往全市各自助办理终端办理;
3.窗口办理:“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之后,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窗口地点办理。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新版居住证(新车主非深户需提供);
2、机动车的封装档案、机动车登记证书、指标(限购车型);
3、交强险保单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的保单);
4、车辆照片两张(驾驶位前45度角车辆全身照);
5、拓印车架号和发动机号;
6、个人代办: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
7、公司代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盖公司专用章)、代办人身份证;
1.查询车辆是否符合深圳排放标准
2.汽车迁出
首先到车辆原上牌车管所办理车辆迁出的
手续,通常是做车辆检查和刑侦检查以及
补交车船税等(各个地方可能有些不同,以
自己所在地为标准),接着就是申请临时车
牌,最后是领取车辆档案。
3.汽车档案转入深圳流程
转入深圳车辆的车主首先需要有深圳居住
证,并且要确保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汽气车转
入前一定要看看自己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
内)。其他资料包括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
驶证,车辆购置税本,车辆照相、拓号
原车主身份证明、新车主身份证明(如是迁
往其它城市需暂住证明),如新车主是公司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公章。
②自行检查车辆外观③深圳车管所刑侦验
车
在完成上面的步骤后,将汽车开到深圳车
管所进行刑侦验车。到达车管所后,先给
照相和拓印(可以交给拓印照相),然后将
其中车架拓印码和发动机拓印码贴于刑侦
验车单的背面。贴完后则去刑侦验车厅交
款,交完回来后就等待验车(只要不是赃
车,验车的时间一般很快,半个小时就能
出结果)。
③环保局开具排放合格前往深圳环保局,
开具符合深圳排放标准证明。只要符合深
圳排放标准,很快就可以领到转入申请凭
证了。
④前往车管所验车
从环保局回到车管所后,直奔刑侦验车大
厅去取回刑侦结果。接着填写异地车转入
深圳申请表,待完成后则前往验车棚排队
等待验车。
⑤提交资料
领回签字的资料就可以直接回到新车管所
办证大厅按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了
当审核资料通过之后就可以选择新牌号
码,如果不想排队也可以选择电脑选号。
⑥领取铁牌证件
办理流程:
Step1:到车管所查验岗提并查验车辆
Step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转入档案及资料
Step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Step4: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Step5: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其他办理须知:
一、办理材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机动车档案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三、办理条件
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情形之一的,以及未将该车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完毕的不予以办理:
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有本规定第九条以下几项规定情形的: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五项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