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乃是干12个小时,肯定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至少是两班倒的,那么你就可以直接去给店长这边反馈呀,不是自己换个工作
你好,既然是收银员,每天都要干12个多小时,不让你休息吃晚饭时间都没有,这样子的安排肯定是不合理的,而且并且不合法,这要根据你们所签的劳务合同来看,根据劳动法来看的话,肯定是不合法,但是主要要按你们双方所签的劳动协议上面所签订的条款来做判断,当然不排除你们所签的条款,有很多对你来说是不公平的,想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除非你辞职,或者说看看你们的劳务合同,店长他是否有履行到义务,通过法律解决它。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你们店长这样的安排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行为。建议朋友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反映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合理但没违法。不给吃晚饭我觉得不太现实,应该不同意你去外面吃。收银工作不可能12小时都在收,所以你完全可以趁没顾客的时候吃饭。自己合理利用时间。如果你觉得不好就辞职啊。
国家对于企业的劳动的时间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来说,执行的都是每个星期不超过四十个小时。你对照一下,看自己是否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