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8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债权人是执行法院正在处置的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案涉房屋享有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房屋抵押权,如果是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没有登记,跟其他债权一样按顺序清偿
要申请参与执行分配,不申请的法院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