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但是围绕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目前与畜禽养殖业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有《畜牧法》(39、40条)、《水污染防治法》(21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目录》中对畜禽养殖业污染也进行了部分规定,在这些法律法规中仅对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水污染防治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2000年以来专门针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制定了有关标准,包括《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畜禽粪便无害化技术规范》(NY/T1168一2006),由于这些标准在具体操作中难以实施,加上畜禽养殖因市场影响导致的多变化,在标准的实际监督管理中无法实现。现有法律法规不能满足我国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管理。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投入了大量的经费,中央政府每年投入几十亿元,已经在全国建成了几千万户用沼气池和上千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但是相对于我国数量巨大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而言,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