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有名姓留传下来的宦官不是赵高,也不是嫪毐,而是齐桓公姜小白时代的竖刁!竖刁本身不是太监,但是为了拍齐桓公的马屁,不息自宫成为太监。
古代的性压迫和性剥削不仅是对女子,也有对男子的,太监制度就是一个主要表现。太监又叫宦官、宦者、阉人,就是生殖器被破坏、失去了性交能力和生殖能力后留在宫中服役的男子。古人把生殖器官看得很重,从近几十年来的考古挖掘中发现,古人在人葬时,往往头上戴了面具,阴部则有护阴盖片,这是因为古人认为头和生殖器是人体的两个最重要的部位,死后还要加以保护。在古代,杀头是最重的刑罚,宫刑(割去生殖器)则是次重的刑罚。太监们被迫(由于贫困或被俘等原因)割去生殖器而在宫中服役,这当然是一种性压迫。绝大部分太监都很可怜,生理残缺,做牛做马;但也有少数太监进入了统治阶层,作威作福,鱼肉百姓,而且因为他们的生理畸形影响到心理畸形,所以更为阴险可怕。为什么要把男子阉割后送进宫去服役,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后宫女子成千上万,而男子只有帝王及其子孙,绝大部分妃嫔和宫女没有或很少有和男子接触的机会,从而处于性苦闷和性饥渴之中,后宫如果有其他男子,无疑地会有极大的危险;可是,后宫中又有不少差使又非宫女所能胜任,所以,让被阉割的男子进后宫服刑,这似乎就“保险”了。二是有些帝王认为宦官比较忠诚。早在公元前6世纪,塞鲁士大帝就认为,阉奴和他的家庭脱离了关系,自己又不能结婚生育,没有亲情瓜葛,这种人最能效忠于他的主人,是最忠的仆人。他说:“在主人遭遇不幸时,没有谁比阉奴表现出更大的忠诚来。” 中国古代皇帝也有这样的话:“中人(指太监)无外党,专精可信任”据20世纪对甲骨文的研究,中国的太监从殷代就有了。甲骨文上有“ ” 的字样, 是阴茎,则表示切断,“羌”则是殷朝西方的少数民族。这片甲骨文是叙述殷代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阉割后成为宦者以祭神。这片甲骨文可能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宦官记录。在古代中国,阉割和宫刑有很大关系。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其最初的作用是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①《伏生书》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官。” 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后的事,否则,就不存在什么对男女不正当的性交关系的惩罚了。但是,以后在奴隶主和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迫害下,宫刑的范围扩大了,成为滥施惩罚、压迫民众的一种严酷手段了。这种扩大始于何时,目前已很难查考,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②。在《周礼》中,宦官被称为阉、寺、竖。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 是 “士” 、“寸”二字构成的,“土”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而“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和“寸”合连一起就是用刀割去阴茎。
宫刑使用的范围越到后世越扩大。例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①班固:《白虎通》国,秦王说,“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 以后,竟将这些进言者处以宫刑。《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七十多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可见受宫刑的人有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通。汉武帝时就规定了某些死刑可由宫刑来代。汉武帝生性残酷,他在位时,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只因汉武帝在询问看法时说了老实话,为当时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诅贰帅,为陵游说,下迁腐刑”。即处司马迁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蚕室”就是实施宫刑的地方,这又从法令上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宫刑虽然演变成一种政治迫害手段,但仍和性有一定的联系,这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是十分严酷的惩罚。在西周时曾规定了宫刑只适用于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不适用于奴隶主贵族,即所谓“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②《周礼》秋官司刑。也”。“不剪其类”就是不断他们的后代,这说明了断其后代是施加宫刑最重要的目的,也说明了统治集团多么维护它自身的利益。此外,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和精神的目的,使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例如,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每当他想起自己受宫刑的这一耻辱,都仍会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了。宫刑如此残酷,当然会引起许多进步人士的反对。到了隋朝开国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至明、清。例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两千多名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骥在征战中,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宋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以上的被阉割都是受暴力所迫。
但是到了明、清两代,有一些人却自愿“净身”,即自愿被阉割当太监,这主要是由于贫困所迫。例如,一直活到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最后一个太监孙耀庭就是这样。他出生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十一月三十日,是河北省静海县人,家中十分贫困,又因土豪恶霸诬陷、冤枉,父亲和大哥被捕入狱,全家被迫流落他乡,实在活不下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孙耀庭自愿“净身”入宫,认为这样才有报仇的希望,小小年纪的他面对家庭的反对竟说如果不许他这么做,他就不活了。20世纪60年代,北京有些文史专家召集了15位老太监座谈,他们谈了这方面的一些情况:任福田说:“那年头,河北省的青县、静海、沧州、任丘、河间、南皮、涿县、枣强、交河、大城、霸县、文安、庆云、东光,现在北京郊区的昌平、平谷,还有山东省的乐陵,都是出太监的地方。太监都是劳苦人出身,为生活所迫,指望把孩子送进宫内,有条活路,将来也得些好处。马德清说:“我是天津南青县窑子口人。父亲是个卖膏药的,母亲是穷人家的女儿,拿‘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吃上顿无下顿’来形容我的家,也就够了”。“当太监真正‘出息’了的,一千个里难挑一个,可人总往亮处看啊!我有个姑母,她有个远房侄儿叫李玉廷,李玉廷的父亲也是穷人,可是自从李玉廷当上了太监,十几年以后,这一家就发了,买了地,拴上了几头大骡子。我父亲常常提到这个李家,下狠心也让我走李玉廷那条路。池焕卿说:“除了穷苦人被生活所迫,送孩子进宫当太监之外,太监的来路还有几条:歹人拐骗人家的小孩图得一笔身价,这是一条;专门包办施行阉割手术的人家,诱骗苦寒人,把当太监的好处说得大花乱坠,怂恿他们把孩子送进宫去,这是第二条;有的人犯了重罪,用‘净身’来逃避刑罚,这又是一条。千条万条,被送上断子绝孙这条绝路的,大都是贫苦人家的子弟。”阉割的摧残是十分残酷的。对强迫阉割的(如俘虏)做法十分简单、野蛮,当然死亡率很高。对自愿“净身”做太监的,据《宸垣杂识》记载,必须由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在证人面前立下“自愿阉割书”,这才请来阉割者,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选一个吉日,首先要“净身”者清理大小便,然后关在房内,房间必须密不通风,使“净身”者决不受凉而感冒。在这三四天禁闭期间,绝对不能进食,以免有排泄的污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正式阉割时,“净身”者被除尽衣裤,蒙上眼睛,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有人还按头揿腰,防止他因痛极挣扎,流血过多而死。动刀前阉割者还要问他是否自愿,如果现在后悔了还来得及。只有获十分肯定地答复后,才能动刀。据《浪迹丛谈》记载,阉割要用烈酒来麻醉,使“净身”者喝醉而不觉痛,阴部还要涂满药油,这种药油也有麻醉作用。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用锋利的刀沿阴茎的根部环而切之,深度需十分讲究,尤以阴茎下部及近睾丸处最难割,因为此处筋多,极易致命。割后即取出阴茎的海绵体,全茎只剩下两根管子,一为输尿管,一为输精管,输精管要盘曲起来塞入体内,输尿管要剪掉。割掉阴茎后当即敷以止血药,手术后四五天内不准饮食,半月不准见风。手术后一个月左右结痂收口,阴部只有一个孔洞。1870年,有一个名叫史汀德的英国官员在北京实地采访,把阉割的方法记得很详尽。他说,做手术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小屋,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里面有几名刀子匠,他们没有固定的工钱,但却是政府认可的专家。他们的职业就是阉割,手术费每人六两纹银,负责到完全治好。可是“净身”者大多是穷人,有不少人无法事前付现银,所以要有担保人,手术费可以日后补交。另外一种方式是自幼破坏性功能。如果父母决定自己的儿子长大了要做太监,那么当孩子在襁褓中时,便由一个“特种”佣妇以一种特殊方法经常揉捏幼儿的小睾九,以破坏其性功能,使他的生殖器逐渐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显出女性的特征,没有喉结,双乳突出,臀部隆起,声音尖细,行动扭捏,从而显出了太监的典型模样。阉割下来的阴茎被称为“宝贝” 。在中国,被阉割者对“宝贝”是十分重视的,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不得已而被阉割后,对“宝贝”也要妥善处理,一般有三种放置方法:一是盛以木匣,挂在梁上,寓“高升”之意,这也是阉割所追求的一个主要目的。二是送进家祠,因为身体是祖宗给的,割下来以后,还是要奉献给祖宗。三是被刀匠所收存,待被阉割者入宫后发迹了,再以银子赎回去。但是,不管怎么样,在太监死后,总要千方百计地找到“宝贝”缝在胯间,一起埋葬,从而以“全尸”、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归天”,否则,无面目去见列祖列宗,而且阎罗王还会罚自己来世为雌性骡马。但是,太监临终时距被阉割已有几十年,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宝贝”已经遗失,他们就要做一个陶或瓷的阴茎以陪葬。“穿着灰色的袍子、黑色的裤子,身体如女佣般前倾,走路一小步一小步,声音比女人还细,肌肤艳丽,并不时地把手放在股间,眼珠子向上看人,这就是中国的宦官。
以上是英国人史汀德对中国宦官外形的描述。
太监们不仅在生理上畸形,而且心理上也和常人有殊。他们喜怒无常,猜疑心重,有自卑心理,还有排外心理,太监和太监“抱团”。他们对于直接或间接影射“欠缺”的事物很敏感,因此如和太监同座,看到无尾巴或尾巴被切短的猫狗时,应转弯抹角地说“鹿尾的狗”;如果看到缺少柄的茶壶时,应若无其事,不要声张;对“切”、“斩”“割”这些字眼要避开,改成别的字眼。他们还有个大忌讳,即不让别人看到下身,否则,认为这是极大的侮辱。在北京有一条“尽忠胡同”,为太监下班的聚居之所,胡同中设有剃头店、裁缝店、吸烟房(清朝的太监几乎都吸鸦片)和浴池,这个浴池的顾客都是太监,连浴池中的伙计都是被阉割过的,这是因为太监决不愿让非同类之人看到他们的下身。总的说来,太监的阉割是被迫的,这是一种性压迫和性剥削。但是,太监中的极少数人受到帝王宠信以后,进入了统治集团,角色地位改变了,就从被压迫者变为压迫者了。宦官本非正式官员,不得干预政事,但是由于他们之中有些人比较接近皇帝、皇后而得到宠信,最高统治者有时也和他们商量国家大事;在封建统治集团的内部权力斗争中,当皇帝或一些贵族感到自身力量单薄时,往往也借助一些宦官的力量以克服危机。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宦官常常形成为一股政治力量,不仅能左右帝王的生活,而且能决定国家的命运。在宦官中,固然不乏忠义之士,但许多是察言观色、献媚讨好、野心勃勃、耍弄阴谋、为非作歹,甚至酿成大乱的卑鄙小人。宦官走上政治舞台,在汉、唐之际已经很明显了。有一些著名的事例,如西汉吕后时掌大权并成为宦官中第一个获得爵位的张释;在宣帝时掌握实权并形成了宦官集团的石显、弘恭等人;包围着安帝进行阴谋活动的李闺、江京等等。到了唐朝,有被唐玄宗十分宠信的高力士;有在肃宗、代宗时发动宫廷政变、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宦官宰相的李辅国;还有杀害宪宗的王守澄和造成“甘露之变”的仇子良等。可是,在中国历史上宦官势力最大、为祸最剧的莫过于明朝了。明代宦官为虐的特点是,宦官众杂。前代的宦官为祸只在宫廷之内,而明代的宦官其爪牙深入社会各个角落,直接危害社会,茶毒黎民,使国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作为开国皇帝的明太祖朱元璋,是深知汉、唐时宦官专政的情况的,因而也就采取了抑制宦官的做法。明初的宦官不到百人,但后来就逐渐增加了。朱元璋为了防止宦官和外界串通,禁止朝廷的地方官吏和宦官有公文书的往来,规定“内监不得识宇”,甚至在内廷宫门里树了一个铁牌,上面镌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者斩”几个大字。但是,明太祖死后才几年,他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最后宦官刘瑾还是把那块铁牌拆除了。明太祖死后才一年,政治上就发生了剧变,他的弟弟燕王朱棣起兵推翻了明太祖之孙建文帝,自立为帝,并把京城从南京迁至北京,是为永乐帝。朱棣即位后,发现朝廷内部和国内都有不少反对他的力量,就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立了一个叫“东厂”的秘密警察机构,由宦官掌握,自此宦官的势力大张。永乐帝以后,朝廷内部互相倾轧,政权极不稳固,在这种情况下,宦官的势力又进一步扩展,成为炙手可热,甚至能决定国家命运的政治势力。这个时期,宦官们的主要罪行,一是勒索贿赂,搜刮民财。如明英宗时的宦官王振,在他死后财产被没收,有金银六十余库,珊瑚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刘瑾受贿更多,地方官入觐,例索千金,有的至四五千金,地方人吏则需送贿二万金。后来没收刘瑾的财产,仅黄金就有1200万两,其他珠宝不计其数。投皇帝所好,诱使皇帝溺于淫乐,以求宠信,从而便于他们混水摸鱼,这是这些太监的又一罪行。例如明武宗时有个宦官叫江彬,出身于北方万里长城的宣府,他常对武宗谈宣府有许多乐师和美女,偷偷地带武宗至宣府,还在外抢掠民女,使宣宗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诱使武宗堕落至极的一个宦官刘瑾,他和另外七个宦官联合起来为非作歹,荼害生灵,而被世人称为“八虎”。他向武宗推荐鹰犬、女人、摔角等玩乐,使皇帝不理朝政,皇帝对国家大事的批示都由他擅自作主,行使管理天下的大权,但因为他是文盲,所以都将朝廷文件带回家中,和他的妹婿及心腹们商量之后再写批答,最后再交给被贬低职位而成为他的秘书的大学士修饰他们的那些俚俗拙劣的文句。三是残害忠良以进一步把持朝政。例如在明成化年间,有个太监叫汪直的,本是瑶人,在战争中被俘被阉而到北京,做了内监。他精灵乖巧,得到万贵妃和明宪宗朱见深的宠信,于是利用这种宠信建立了另一个秘密警察机关“西厂”,和“东厂” 相互倾轧,争权夺利。他用一种叫“弹琵琶”的酷刑来陷害朝臣,一以排除异己,二以壮大自己的声威,这种酷刑就是用锋利的刀来剔活人的肋骨。《明史》记此刑时说:“琶者,锦衣酷刑也。骨节皆才解,绝而复生。” 他为了谎报军功,还不断地挑起外患,使边防军务陷于极度的混乱之中。更严重的是明熹宗朱由校执政时的魏忠贤。他年轻时本是个无赖,因为赌徒所逼,而自宫,万历年间中选入宫。入宫后和当时为皇长孙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实际上可能是一种“对食”关系,即做没有性交关系的夫妻,借以自慰。客氏是朱由校对之很有感情的人,朱由校即帝位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封为奉圣夫人。因为客氏的缘故,魏忠贤也一步步地得到宠信,熹宗即位不久,就叫他做司礼秉笔太监,不久又叫他掌管“东厂”,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了。魏忠贤得势后,经常矫改中旨,倾害公卿,并和反对他的东林党发生党争。当时,不容于东林的一些佞臣贼子都相继依附魏忠贤,成为魏的“义儿”,其党羽有“五虎”、“五彪”、“十狗”等,结党以打击东林,以后诬杀杨涟、左光斗等一批较为正直的大臣,对敢于向魏党提不同意见的人施以酷刑,使朝廷中善类为之一空。他和客氏在后宫杀熹宗的选侍赵氏,幽禁裕妃张氏于别宫又进而杀之,气焰嚣张到了极点。同时他还发动“东厂”的特务对民间加强控制,只要听到有人议论朝政和魏党,就加以杀戮,一时弄得特务横行,人人自危。魏忠贤后来又进爵为上公,气凌君主,媚之者称他为“九千岁”,还有人称他为“九千九百九十九岁”,和“万岁”只差一岁;还到处为他立生祠,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族中襁褓之中的幼儿也被封官位、爵位。魏忠贤和他的党羽们的倒行逆施使本来已经腐朽的明王朝更加摇摇欲坠了,这就是历史上所记载的“天启乱政”。以后,到了无启七年(公元1627年)八月,熹宗驾崩,崇祯帝朱由检即位,十一月就宣布魏忠贤罪状,迫使他自缢身死,后被戮尸,十二月,客氏被押入浣衣局,被活活打死;以后又追究魏党,分六等定罪。此祸虽除,但明王朝已元气丧尽,病入膏盲,不久就灭亡了。关于宦官,还有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是“宦寺宣淫”。
据史书记载,太监娶妻的不少。
如唐玄宗时的太监高力士,惊于刀笔吏吕言晤之女吕国妹的美慧,就娶她为妻。唐代宗时权倾一时的太监李辅国娶元擢之女为妻,元擢为此当了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的儿子王衍在在继承皇位以后,曾经和一个名叫王承休的太监之妻私通,这个太监竟因此而当上了天雄节度使。所以,《后汉书·刘瑜传》说:“常侍黄门亦广娶妻”。宦官在宫廷中的淫乱,也是史不绝书。最早的《诗经·小雅·巷伯》,有“萋斐贝锦”之叹。《毛传》乃云:“是必有因也,自谓避嫌之不审也”,乃举颜权之、鲁男子为例。《郑氏笺注》则云:“此寺人被潜在宫中不谨”。这就是说宦者在宫中和宫女有不端的性行为。再如,汉朝的李延年一方面做汉武帝的男宠,另一方面又和宫女淫乱,民《史记·佞幸列传》所云:“李延年坐法腐……与之卧起,其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于中人乱。太监怎么还有性能力,这是令今人费解的。从总的方面来分析,有些宦官还有性欲,还有一定的性交能力,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因为阉割得不彻底,或阉割后有“再长”的现象。有的宦官在显贵后千方百计地使“阳具复起”,此法究竟如何,令人已不了解了。另外,有的宦官虽然没有性交能力了,但是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即所谓“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还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淫,他们即使完全丧失了性交能力,也可能用手交、口交、工具交等方法来玩弄妇女,甚至对女子进行性摧残以发泄性欲。后汉的宦者栾巴是中国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阳具复起”者。清代乾隆时有人向皇帝报告说:宦官虽已被阉割,但在很多情况下,被割掉的阴茎仍会长到需要再一次阉割的长度,并说明朝曾发生过太监和妃嫔间的丑闻,建议立即检查宫中所有的太监,对又长出部分阴茎的太监再度“斩草除根”。乾隆准其所奏,结果很多太监又被迫进行另一次非人道的手术,有些人因而丧生。对宦官来说,残余的性能力加上变态的性心理,再与权势相结合,就会做出许多令人发指的坏事来。如《野获编》“宦寺宣淫”条云: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全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元,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 事下按御史验闻。
元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 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
上怒,始遣人执之。
以上都是明朝发生的事情。太监不仅逼奸民女,而且夺妻杀夫,这除了说明他们专横跋扈、无法无天外,也可以说明他们的淫欲炽盛,也可能还有一定的性能力。《野获编》“宦寺宣淫”条又记载了有些完全丧失了性能力的太监也要玩弄妇女,并带有性虐待、性摧残的性质,例如:近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阳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人间怪事,何所不有?
“小唱”即雏妓,那个太监竟用一个假阳具强行塞进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的肛门(即“谷道”),把她活活地摧残死了,这种惨绝人寰的事在古代并不是个别的。惨绝人寰的事不止于此。有些得势的太监享尽人间富贵,却因不能御女而憾恨,所以就千方百计地企求恢复性能力,为此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明万历年间,有个叫高策的宦官去福建征税,鱼肉百姓。他为了恢复性能力,竟听信了江湖术士所谓“童男的脑髓有效”的妄说,杀害了无数小孩,并食其脑髓,以致“四方失儿无算”①。据载,那个魏忠贤也曾杀过七个囚犯,吃了他们的脑髓,这真是太可怕了!到了清朝,一切都因袭明制,然而对于宦官却一反明朝之所为,管束很严,例如宦官干预朝政者斩,宦官出京者斩。但是,宦官的活跃程度总是和一个朝代的腐朽以及社会的混乱程度成正比的,到了清末,太监又开始兴风作浪了。在慈禧太后垂帘听政时,太监安德海恃宠而骄,做了许多坏事,横行勒索,无恶不作。有一次,他到了山东,搜刮百姓,被山东巡抚丁宝帧以“祖宗向有内监不许出京之戒”,此必冒充太监,把他抓来就地正法,慈禧来不及救,而且无话可说。据野史记载,在验尸时竟发现安德海赫①《野获编》“食人条”。然有阳具在,丁宝帧即以其他太监之尸作了替换,以遮慈禧之丑,所以慈禧后来不但不怪罪于丁,反而升了他的官。以后,慈禧又宠信太监李莲英,他的权势炙手可热,勾结袁世凯,破坏“戊戌变法”,为虎作伥,推波助澜,产生了十分恶劣的作用。据说他是阉割未净之身,有人还向他进奉海肾等壮阳药物。他在宫外有妻妾,而且有子女,不过表面上说都是领养来的。后来,太监小德张又受慈禧的宠信,并成为隆裕皇后的心腹。他权势显赫,有不少大臣竟和他拜把子。隆裕死后,他就告老离宫,最初住在北京永康胡同自己修的一所穷奢极侈的大宅里,过着大富豪的生活,后来又搬到天津的英租界去住,娶了好几个老婆。有一次,他的一个小老婆受不了他的摧残,跑到大津英租界的巡捕房去哭求救命,诉说在小德张家常受答杖和折磨,小德张贿赂了巡捕房,把这女子要了回去,重入虎口的命运是可想而知的。所幸,历史上的这一页已经永远地翻过去了。
古代的一些奴隶主和君王、贵族,为了使自己的妻妾们对他保持贞节,不准她们和一般男子接触,但后宫又需要男子服役,所以就大量地使用阉人,即中国所称的太监。英文中的“太监”一词是由希腊语“守护床铺的人”而来的,由此也可知太监的作用。
关于太监起源的时代,无法准确确定,但据传是亚述的一位美丽贤妃所创,而东方则是在古代君主专制制度形成时期就开始了,这个时期大致都是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被称为历史学之父的希罗多德曾说过,在公元前6世纪时,波斯已有此风俗习惯,波斯人认为太监比一般人更值得信赖,同时对太监的忠诚大加赞扬。由于太监的广泛使用,需求量很大,古希腊人就诱骗或强迫一些长得清秀的男少年,将他们阉割后加以贩卖。根据希罗多德的说法、希腊人在小亚细亚的古都亚非沙斯,也就是圣经上所称的那披索及利吉亚的首都沙鲁德斯等地,将阉人高价卖给波斯人,所以沙鲁德斯以出产阉人而著名。
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对阉人都大量使用,从甲骨文考证,中国古代对阉人的使用在殷商时代已出现了。其中记载中国自从殷商时代(公元前1520-1030年)就有“寺人”,也就是太监了,也就是3500年前就有了。
宦官在西方传说是亚述的美丽王妃所创,而东方据说周朝就有.但根据甲骨文上的记载,殷商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变成宦官来祭神.武丁王的时代约为公元前1300,顾中国的宦官有3000多年的历史.周朝时的宦官并不是完全阉割,东汉以后定名为"宦官",而且"悉用阉人".宦官多是幼年入宫,社会关系简单,别无出路,但因其近于皇帝,顾权势很大.唐代以后,世风日下,民间官僚福商收买男童,私自阉割后送入宫廷,并企图日后利用.
在中国,商朝时的甲骨文中曾出现“凸刀”字,其义与阉字相通,可见当时已有将人阉割;但未见有将他们作宫庭内侍的记述。西周时开始有使用阉人的记载,《周礼》内有“宫者使守内,以其人道绝也”。当时的阉人被用来作“寺人”、“内竖”、“阍人”等职,但是人数不多且地位低下,只是负责杂役,传令等工作,是家臣的一种。随著专政王权的发展,到了战国、秦朝时,受宫刑的人大量增加,使用阉人的机构亦增多,阉人当政亦开始出现。
"太监"最早见于辽代.<<续文献通考>>载,辽政府的太府监、少府监、秘书监均设太监,元代沿袭之.明代朱元璋设十二监,十二监的头目称为太监,由宦官充任.太监是宦官的上级,是较高级的宦官.到了清朝,宦官取消,统称太监,太监才与宦官同意.清朝太监分为三六九等,下层受苦,上层为非作歹.
李家思先生说的实在太详尽了,很长知识.
中国的太监从殷代就有了。甲骨文上有“ ” 的字样, 是阴茎,则表示切断,“羌”则是殷朝西方的少数民族。这片甲骨文是叙述殷代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阉割后成为宦者以祭神。这片甲骨文可能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宦官记录。在古代中国,阉割和宫刑有很大关系。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其最初的作用是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①《伏生书》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官。” 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后的事,否则,就不存在什么对男女不正当的性交关系的惩罚了。但是,以后在奴隶主和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迫害下,宫刑的范围扩大了,成为滥施惩罚、压迫民众的一种严酷手段了。这种扩大始于何时,目前已很难查考,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②。在《周礼》中,宦官被称为阉、寺、竖。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 是 “士” 、“寸”二字构成的,“土”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而“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和“寸”合连一起就是用刀割去阴茎。
宫刑使用的范围越到后世越扩大。例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①班固:《白虎通》国,秦王说,“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 以后,竟将这些进言者处以宫刑。《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七十多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可见受宫刑的人有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通。汉武帝时就规定了某些死刑可由宫刑来代。汉武帝生性残酷,他在位时,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只因汉武帝在询问看法时说了老实话,为当时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诅贰帅,为陵游说,下迁腐刑”。即处司马迁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蚕室”就是实施宫刑的地方,这又从法令上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宫刑虽然演变成一种政治迫害手段,但仍和性有一定的联系,这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是十分严酷的惩罚。在西周时曾规定了宫刑只适用于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不适用于奴隶主贵族,即所谓“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②《周礼》秋官司刑。也”。“不剪其类”就是不断他们的后代,这说明了断其后代是施加宫刑最重要的目的,也说明了统治集团多么维护它自身的利益。此外,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和精神的目的,使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例如,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每当他想起自己受宫刑的这一耻辱,都仍会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了。宫刑如此残酷,当然会引起许多进步人士的反对。到了隋朝开国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至明、清。例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两千多名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骥在征战中,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宋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以上的被阉割都是受暴力所迫。
但是到了明、清两代,有一些人却自愿“净身”,即自愿被阉割当太监,这主要是由于贫困所迫。例如,一直活到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最后一个太监孙耀庭就是这样。他出生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十一月三十日,是河北省静海县人,家中十分贫困,又因土豪恶霸诬陷、冤枉,父亲和大哥被捕入狱,全家被迫流落他乡,实在活不下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孙耀庭自愿“净身”入宫,认为这样才有报仇的希望,小小年纪的他面对家庭的反对竟说如果不许他这么做,他就不活了。20世纪60年代,北京有些文史专家召集了15位老太监座谈,他们谈了这方面的一些情况:任福田说:“那年头,河北省的青县、静海、沧州、任丘、河间、南皮、涿县、枣强、交河、大城、霸县、文安、庆云、东光,现在北京郊区的昌平、平谷,还有山东省的乐陵,都是出太监的地方。太监都是劳苦人出身,为生活所迫,指望把孩子送进宫内,有条活路,将来也得些好处。马德清说:“我是天津南青县窑子口人。父亲是个卖膏药的,母亲是穷人家的女儿,拿‘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吃上顿无下顿’来形容我的家,也就够了”。“当太监真正‘出息’了的,一千个里难挑一个,可人总往亮处看啊!我有个姑母,她有个远房侄儿叫李玉廷,李玉廷的父亲也是穷人,可是自从李玉廷当上了太监,十几年以后,这一家就发了,买了地,拴上了几头大骡子。我父亲常常提到这个李家,下狠心也让我走李玉廷那条路。池焕卿说:“除了穷苦人被生活所迫,送孩子进宫当太监之外,太监的来路还有几条:歹人拐骗人家的小孩图得一笔身价,这是一条;专门包办施行阉割手术的人家,诱骗苦寒人,把当太监的好处说得大花乱坠,怂恿他们把孩子送进宫去,这是第二条;有的人犯了重罪,用‘净身’来逃避刑罚,这又是一条。千条万条,被送上断子绝孙这条绝路的,大都是贫苦人家的子弟。”阉割的摧残是十分残酷的。对强迫阉割的(如俘虏)做法十分简单、野蛮,当然死亡率很高。对自愿“净身”做太监的,据《宸垣杂识》记载,必须由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在证人面前立下“自愿阉割书”,这才请来阉割者,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选一个吉日,首先要“净身”者清理大小便,然后关在房内,房间必须密不通风,使“净身”者决不受凉而感冒。在这三四天禁闭期间,绝对不能进食,以免有排泄的污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正式阉割时,“净身”者被除尽衣裤,蒙上眼睛,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有人还按头揿腰,防止他因痛极挣扎,流血过多而死。动刀前阉割者还要问他是否自愿,如果现在后悔了还来得及。只有获十分肯定地答复后,才能动刀。据《浪迹丛谈》记载,阉割要用烈酒来麻醉,使“净身”者喝醉而不觉痛,阴部还要涂满药油,这种药油也有麻醉作用。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用锋利的刀沿阴茎的根部环而切之,深度需十分讲究,尤以阴茎下部及近睾丸处最难割,因为此处筋多,极易致命。割后即取出阴茎的海绵体,全茎只剩下两根管子,一为输尿管,一为输精管,输精管要盘曲起来塞入体内,输尿管要剪掉。割掉阴茎后当即敷以止血药,手术后四五天内不准饮食,半月不准见风。手术后一个月左右结痂收口,阴部只有一个孔洞。1870年,有一个名叫史汀德的英国官员在北京实地采访,把阉割的方法记得很详尽。他说,做手术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小屋,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里面有几名刀子匠,他们没有固定的工钱,但却是政府认可的专家。他们的职业就是阉割,手术费每人六两纹银,负责到完全治好。可是“净身”者大多是穷人,有不少人无法事前付现银,所以要有担保人,手术费可以日后补交。另外一种方式是自幼破坏性功能。如果父母决定自己的儿子长大了要做太监,那么当孩子在襁褓中时,便由一个“特种”佣妇以一种特殊方法经常揉捏幼儿的小睾九,以破坏其性功能,使他的生殖器逐渐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显出女性的特征,没有喉结,双乳突出,臀部隆起,声音尖细,行动扭捏,从而显出了太监的典型模样。阉割下来的阴茎被称为“宝贝” 。在中国,被阉割者对“宝贝”是十分重视的,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不得已而被阉割后,对“宝贝”也要妥善处理,一般有三种放置方法:一是盛以木匣,挂在梁上,寓“高升”之意,这也是阉割所追求的一个主要目的。二是送进家祠,因为身体是祖宗给的,割下来以后,还是要奉献给祖宗。三是被刀匠所收存,待被阉割者入宫后发迹了,再以银子赎回去。但是,不管怎么样,在太监死后,总要千方百计地找到“宝贝”缝在胯间,一起埋葬,从而以“全尸”、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归天”,否则,无面目去见列祖列宗,而且阎罗王还会罚自己来世为雌性骡马。但是,太监临终时距被阉割已有几十年,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宝贝”已经遗失,他们就要做一个陶或瓷的阴茎以陪葬。“穿着灰色的袍子、黑色的裤子,身体如女佣般前倾,走路一小步一小步,声音比女人还细,肌肤艳丽,并不时地把手放在股间,眼珠子向上看人,这就是中国的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