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xx有限公司
劳 动 合 同
甲方:上海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营地址:上海市xx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承诺与确认:甲乙双方均已确认以上身份为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因不真实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乙方如有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一旦乙方通信地址等发生变更未通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在 部门,担任 工作。
2、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同时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可重新分配乙方的工作及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予以服从。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命令或指示,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4、一般情况下,乙方的工作地点在上海,但是甲方根据业务的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出上海市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期间雇佣乙方为本公司员工。
2、但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试用期。
3、试用期满前,甲方发现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时,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支付任
何补偿金。
4、如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1、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各类工时制。
(1) 定时工作制: 适用者签字确认
对企业的一般员工,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7小时45分(不包括期间0.75个小时就餐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个小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补休,调休(双方另行协商而定,或参照甲方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2) 不定时工作制: 适用者签字确认
企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营销、外勤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甲方将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必须保证其连续7个工作日有连续24个小时休息时间。
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病、婚、丧假等有薪假期。同时,员工在休假前需携带相关证明,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3、 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
1、甲方按公司现行工资体系确定乙方的工资为 元(含所得税),但试用期工资为 元(含所得税),工资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2、甲方工资制度及生产经营的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技术、义务能力及工作表现发生变化时,按甲方规定实行变岗变薪的办法。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全勤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在每月30日(遇节假日提前)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乙方本月的工资。
5、甲方按国家、地区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手续,并提供国家规定的福利,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行政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等,履行岗位职责;按照甲方制定的各类制度、规范、及流程工作。
3、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制度,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经营策略、年度计划、财务状况、客户资料、技术数据、图纸、业务合同、管理细则、报价制度、项目要求、以及任何被告知属于机密的信息、资料等等)。
4、乙方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知悉、掌握、保管的属于甲方保密制度中所规定的保密资料,公司实行密薪制,不得相互泄露薪资。
5、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应立即归还所掌握的甲方的全部公司文件、资料、设备及任何其他形式的财产,如未归还上述物品,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扣款、追索等等对乙方予以处罚。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可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愿意终止本合同的;
(2) 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3) 本合同期满的;
(4) 乙方死亡的;
(5) 乙方向甲方隐瞒或谎报相关个人应聘资料、信息的;
(6) 乙方因与公司以外的同行业人士交往过密,泄露公司秘密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
(7) 乙方在绩效考评中未达标的;
(8) 甲方因生产经营结构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造成乙方岗位消失的;
(9) 甲乙双方均不履行本合同满3个月的;
(10) 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的。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皆可与对方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愿意解除本合同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或不愿从事原工作及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无须补偿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 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不遵守甲方的企业文化
(5) 乙方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6) 乙方对直接使用、保管的保密资料未妥善保管,发生有意或无意泄露、违反甲方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的行为产生后果的;
(7) 乙方在应聘时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信息有虚假成分的;
(8) 乙方隐瞒自己的健康问题,有可能导致甲方错误录用的;
(9) 乙方与前雇主未解除合同,致使无法与甲方签署合同,并隐瞒此事实的。
6、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
(2)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 甲方违反中国的有关法律,从而使乙方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
(4) 乙方因上学、服兵役等正当理由,或其他根据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并经得甲方同意时。
7、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未得甲方允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成的:
(2) 被有关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 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的且服务期未满的。
8、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未得乙方允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但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规定的人员除外;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但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中2、3、4、5、6、7、8款规定的人员除外。
9、 甲乙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规定解除合同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10、 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按本合同第六条第5、6款规定随时解除劳动 合同。
11、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
1、 乙方违反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依据甲方制订的相应规章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处罚,甚至解除本合同;如因违反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情节轻重由甲方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以甲方的费用接受教育培训(国内及国外),双方签订的关于该培训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同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培训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对甲方的债务必须全部同本合同中所定的债务一起,在本合同解除时全部还清;协议中未提及的内容,按照甲方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照价赔偿。
4、 上述各类的赔偿金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
第八条:(劳动争议)
1、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甲方制订的劳动争议程序。
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劳动合同中的有关保密条款的行为和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有讼诉法律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讼诉。
第九条:(其他)
1、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须按专项协议的约定办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 本劳动合同以中文格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表示乙方了解并会遵守甲方所有的规章制度。
甲方:上海xx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这份合同比较全面,因该适合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