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农业部以前是有规定的,看农业部2008年的第19号令《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里有具体规定的,是要看动物诊所或医院的规模而定的,内容太啰嗦自己去查看吧。。。但各地执业是否严格按这个来不太好说,因为现在各地的执业兽医考试合格者太少,要是真这样严格起来有的地方兽医诊所可能就没法开业的。。。
所以兽医局现在又临时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进行了一点修订,增加了暂时允许助理执业兽医师可以注册而从事兽医执业工作,在一定期限内允数以满足当下的执业兽医师的需求。。。
在这个穷折腾情况下,可能当下有些地方的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农业部的上面文件的执行情况可能不会太严格的。。。
一个执业兽医加两个助理
一个执业兽医资格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