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上述规定中,并没有要求提交土地使用证。只要土地不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都可以办理
如果房子是以前单位的集资房,那是没问题的。如果房子是房主从单位那里过户过来的,却没办理土地证过户,那就有点麻烦了,到时过户土地证时还得去找那个单位重新过户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