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合同的双倍,按照你的情况应当是指你08.11.15-09.3.5的工资要支付你双倍。(即你这三个月20天干1天应该拿两天的工资。如你这三个月总共合同工资是6000,那么公司除了支付你6000元正常工资外,还要支付你6000元的惩罚性工资)
具体计算为:3个月20天工资=7500+2500/21.75(月计薪天数)*20天=9799元。你总计应拿到9799*2约19598元。扣除你已经拿到的,剩余部分就是未签劳动合同部分应再拿到的。
【2】可以申请。该25%应当是公司拖欠工资部分的25%。即3367*25%=841.75元。
1.工作一个月以后仍不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也就是从2008.12.16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25%的赔偿金是以前旧法时的做法,现在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单位拖欠工资,应当先向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责令限期给付,一般是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在限期给付之后仍然不履行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第85条。
3.用人单位还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是解除合同前的半个月的工资,因为你工作了不到六个月。
这三部分都有权要求,加起来就是你可以要求的总数额。如果还不清楚,可以用百度hi咨询我。
广东胡律师:
1、可以按《劳动法》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从你入职后开始的月工资);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要求,你主张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你工资报酬,另外要求支付你拖欠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
请求事项:
一、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工资####元。
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赔偿金####元。
……
你的问题的确很专业,不过有可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的工具,你在百度上查 劳杰士劳动者对应辞退十二索赔项目与行动方案 里面有计算公式和对应法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