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上世纪70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民委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记者 刘雪莲 实习生 隋小冲(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不一样吧
刘某某给大集体工集体办退休时好多大集体工岁数都不很大,劳务工能像大集体工当年一样提前退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