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等到行政诉讼期满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伤残相对稳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不需要,那个行政诉讼期是后续赔偿和费用的问题,需要等诉讼期过,劳动能力鉴定你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就可以去进行鉴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