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搞清楚一个概念,国土局只负责土地,颁发的是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所有权证。房产证是由房管局管理颁发的。其次,如果相关管理单位弄丢失了你的相关地产、房产资料,可以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及时公示和补办。如果牵涉到大的经济利益纠纷,那么该单位所要承担的责任就还有对你的经济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