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程序要账收到欠账方的恐吓怎么办

走法律程序要账收到欠账方的恐吓怎么办
2025-04-23 12:21: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2:

不能被欠账方的恐吓吓到,因为的行为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既然对方恐吓,这也说明对方只是推脱,不想还钱,否则手机号一换,就不该搭理,还有,对方恐吓显然违法,可以保存一些手机恐吓短信到派出所报案,至少对方会受到警告处罚。

回答3:

保留恐吓证据,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回答4:

把恐吓证据留上,找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