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两种违法行为并处可以适用减轻条款吗

2024-11-19 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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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
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
第四,掌握好尺度。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回答2:

不可以。

回答3:

事再罚原则
事再罚理论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种观点《行政处罚》第二十四条规定虽完全意义事再罚我理解界定事再罚提供律依据根据条规定执实践笔者认事再罚应3面涵义:①同行政机关行同违行给予两及处罚;②同机关依据同理由律规范行同违行给予两及同种类(罚款)行政处罚;③违行已受刑罚除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再给予行行政处罚三面内容能割互前提互补充缺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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