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找到犯罪的动机和根源,从根源着手。根源在那里呢,学生期的犯罪主要的表现是法律意识不强,性格还比较浮躁,这些是表面原因,再深入的分析,这些原因只是造成容易犯罪的条件,还不是犯罪的必然条件,在具备这些容易犯罪的基础条件后一定需要一个诱原,才会导致犯罪成立。没有遇到诱原的话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性格开始成熟,法律意识增强就度过了容易犯罪期。
成年人的犯罪表现为,欲望过度,到了成年法律意识基本都有,性格也基本健全了,但是思想一旦一次次的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欲望,一旦欲望强烈到了压制思维的时候,就会造成犯罪。所以成年人的犯罪表现为欲望,但是这些虽然是主因却也不是真正的根源。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根源呢,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才是所有犯罪的根源所在,社会就是什么呢,社会是水泥马路,社会是你家的屋顶。
水泥马路上有了泥土,就会长草。
屋顶上灰尘积累多了也会长草。
有句话说,水至清则无鱼,这话长长被用来表达一些说是脑袋不懂变通之人的。
其实用这句话来作为社会的测量仪更加的合适,水就是社会,鱼就是罪,鱼多鱼少取决于水的清度。
那么什么样才能让水变成至清呢?
首先要弄明白水的源头在那里,水刚从山石中出来的时候一定是至清的,从山里流出的过程当中,会被参入各种垃圾结果后面就成了污水。
人也是同样的道理,人刚出生的时候,本无善恶,在成长的过程当中,接收到了各种的思想风气,才有了善恶之分。
有人说什么人性本恶,我想正确的说应该是,人性本空。
和水一样,出来的时候就是清清白白的。
那么什么样才能保证水的至清呢?
靠山的人都知道,那就是从源头处,直接用水管把水引导到家里面。
那么人呢?!
能不能把人也用一个专属的管道直接输入到社会呢,在这样不断长年累月大量输入清水的情况下,社会这潭水会达到水至清则无鱼的程度吗?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和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共同参与。
1、国家要通过立法明确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界的预防责任,并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社会要形成保护青少年、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减少不良行为对青少年的影响;
3、家庭要重视青少年价值观和情感的成长,教育未成年人具有正面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4、学校要履行教育责任,不仅仅重视知识的教育,更要重视情感教育和法制教育;
5、司法机关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宽严相济的政策,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以专业化预防手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6、未成年人自己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远离不良影响,争做文明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