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多少钱可以坐牢

2024-11-19 23: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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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000致3000以上。各省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立案标准有所差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我国《刑法》第264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现如今偷东西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的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但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如果偷东西的行为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等,那么即使数额不够也是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并受到刑事处罚,也包括常说的坐牢。

这是国家对于刑事罪犯的惩罚。但是对于受害人来说,失去的财物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要求犯罪分子返还赃物,除非赃物已经灭失,这时候是无法返还的,如果赃物是被损坏的,那么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小偷进行赔偿的,但是也是要走法律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章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是对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在发生刑事案件后,被害人是可以就其损失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进行赔偿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附带民事诉讼是和刑事案件一同审理的,因此要在刑事案件审判前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除非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继续审理民事诉讼。

所以,小偷在坐牢之后,在一定的情形下,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小偷进行赔偿的。小偷坐牢是刑事处罚,对受害人的补偿是民事责任,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并不是说小偷坐牢了就可以逃避赔偿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回答2: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