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辞工不给,这个月不行下个月也不行,有打卡记录我超过三十天了,签了入职手续,在文员那里

2025-04-15 17: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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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应书面通知单位辞职报告。保留证据。30天后走人而不需承担责任。
若在试用期内,只需3天。
2,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上面有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