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售后包租”其实是已为法律明确规定违法行为。
售后包租的风险隐患确实不能不引起投资者重视。概括如下:可能存在欺诈,开发商在所开发的商品房为担保取得银行贷款的同时,向购房者销售该项目,有的甚至携款消失;开发商融资或变相融资后,将资金挪用,一旦项目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项目建成后经营不善,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没有现金兑付投资人;投资人购买的房屋位置不确定,无法办理产权证;涉及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
尽量不要购买包租类的产品。即便要买,也要选择有独立产权界线、独门独户的产品,如沿街的商铺,这样处置与转让起来都较方便。同时最好选择大品牌的开发商,开发商的信誉与实力、商铺所处的地理位置、商业管理品牌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综合实力雄厚的开发商在后期成功进行运营的概率会相对较高,从而消费者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得到保证。
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