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申请了民事赔偿还能告车主故意伤害罪吗?

2025-03-12 20:22: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个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案件,如果是交通事故,那么要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如果是故意撞人的,那就不是交通事故,就是故意伤害的行为,如果造成被撞人轻伤以上伤情,那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可能同时构成这两个行为的。

回答2:

交通肇事属于过失行为,故意伤害属于故意行为,既然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也就是已定性为过失,故意自然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两种解决途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公安交警作为调解主体达成的调解协议可比照该规定内容进行考虑。不能以原先已存在的调解协议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3:

车祸一般是交通肇事,属于过失,不属于故意伤害,因此,无法追究其故意伤害罪。

回答4:

交通事故已处理不能再告车主故意伤害罪的。本来这就是两个方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