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判缓刑,家里司法所不接收,怎么办

2024-10-28 0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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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2、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

3、作为被判刑者,根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4、咨询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你的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回答2:

如果是居住地司法所,他们可以不接收。但是你的户籍地司法所是必须接收的。如果他们不接收,你有权要求他们做出答复不接收的理由和依据,我们要看过他们的理由才能答复。一般来说,不接收主要是一些程序问题,比如你都事先不通知,突然就拿出判决书要求接收,这种情况就可能被拒。总之你可以和司法所慢慢协商,看程序方面如何补救。实在谈不拢,你可以找当地检察院咨询,他们有司法监督权。
有一种比较麻烦,那就是你在户籍地没有可居住的地方,这种情况户籍地司法所就有理由推脱责任,这种情况你就必须自己解决居住问题再申报了,而且速度要快。居住地必须是固定的,可以在自己家,也可以是亲戚家,但是不能用租房的应付。亲戚家的话需要亲戚出面证明担保。

回答3:

1、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2、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
3、作为被判刑者,根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4、咨询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你的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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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回答4:

犯罪嫌疑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法院审判的时候争取到了判缓刑的机会,意味着他们就不用在监狱里面继续服刑了。但是有些司法局却不接收缓刑犯,而让一些人觉得很尴尬。那么,法院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怎么办
1.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判决。
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
2. 而且现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是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判完以后补交接收信息,其他程序的在判刑前先调查接收的司法局,同意后才判,所以这种情况现在也不太会发生了。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回答5:

这倒不是,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判缓刑。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