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股东会可作出决议解散公司。所以如果对公司进行停业(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那么就是有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就可以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并在清算完毕后办理公司注销。
如果部分股东不同意解散公司,还想自己经营公司。那么,该部分股东可以和打算解散公司的股东协商,由不同意解散公司的股东受让同意解散公司股东的股权,从而使同意解散公司的股东退出公司,由不同意解散公司的股东继续作为公司股东经营公司。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那只能是部分股东的私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