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庆父
庆父(?—公元前660年),姬姓,名庆父,字仲孙,春秋时期鲁国上卿,鲁桓公姬允之子,鲁庄公异母弟。
作为鲁国三桓之一的孟孙氏之祖,鲁庄公去世后,庆父先后派人杀害国君公子般和鲁闵公,制造政治内乱。后来,逃亡莒国。莒国国君接受贿赂,遣送庆父回国,途中自缢而死,谥号“共仲”。
后人常把制造内乱的人比作为“庆父”,成语“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即源于此。
2、赵高
赵高(?-前207年),嬴姓,赵氏。秦朝二世皇帝时丞相,赵高本为秦国宗室远亲,任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管事二十余年”。
秦始皇死后,赵高发动沙丘政变,他与丞相李斯合谋伪造诏书,逼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另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是为秦二世,并自任郎中令。
他在任职期间独揽大权,结党营私,征役更加繁重,行政更加苛暴。公元前208年又设计害死李斯,继之为秦朝丞相。第三年他迫秦二世自杀,另立子婴为秦王。不久被子婴设计杀掉,诛夷三族。
3、李林甫
李林甫(683年-753年1月3日),小字哥奴,祖籍陇西,唐朝宗室、宰相,唐高祖李渊堂弟长平肃王李叔良曾孙,画家李思训之侄。
李林甫出身于唐朝宗室郇王房,早年历任千牛直长、太子中允、太子谕德、国子司业、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吏部侍郎、黄门侍郎,后以礼部尚书之职拜相,加授同三品。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李林甫接替张九龄,升任中书令(右相),后进封晋国公,又兼尚书左仆射。
天宝十一年十一月(753年1月),李林甫病逝,追赠太尉、扬州大都督。后被杨国忠诬告谋反,遭削官改葬,抄没家产,子孙流放。
李林甫担任宰相十九年,是玄宗时期在位时间最长的宰相。他大权独握,蔽塞言路,排斥贤才,导致纲纪紊乱,还建议重用胡将,使得安禄山做大,被认为是使唐朝由盛转衰的关键人物之一。
4、秦桧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5、严嵩
严嵩(1480年—1567年),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汉族江右民系,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
他是明朝著名的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63岁拜相入阁。严嵩书法造诣深,擅长写青词(实为他人代笔)。
《明史》将严嵩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称其“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 透过戏曲和文艺作品、历史典籍,严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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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
南宋时,人们听到岳飞被害的消息,“天下冤之,闻者流涕。”下至三尺孩童,都对秦桧怨恨.群众用面粉捏成秦桧形象,放油锅中煎炸,后来简化制作过程,只剩得两条长腿,变成现在油条的样子。几百年来,人们一直叫它“油炸桧”。元朝时,人们在秦桧墓前便溺,称他的坟是“遗臭冢”。一首打油诗中说,“太师坟上土,遗臭遍天涯。’明朝时,有人在岳飞墓前植桧树,举刀一劈为二,号称“分尸桧”;又铸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人跪像于岳飞墓前。清朝时,某剧场演秦桧害岳飞的戏,演得逼真,观众同情岳飞,有人竟跳上戏台将饰秦桧的演员打倒。 由于人民十分痛恨秦桧,因此就用故事,传说、神话等多种形式去鞭挞、讥讽他。传说明朝万历年间,京口人邬某游于杭州,见屠猪者把猪毛去后,猪腹有五字:“秦桧十世身。”还有一个“铁鞭打秦桧”的故事:张先生梦入岳庙,岳王以客礼相待,张辞行后,听到庙后树林中有哀号声,上前见一囚犯反吊于树上,一力士拿铁鞭狠抽。张问:“什么人?”囚犯说:“我是秦桧,岳王法规定,每天打一百铁鞭,你与岳王友好,能否请岳王免去今天这百鞭?”张答应了,又去见岳王.岳王已预知来意,不以礼待,且大声责骂:“你向来与我同事,我被秦桧杀害,你只幸免,今日为什么隐去过去的事,反而为贼哀求。可快走,姑且宽恕你。”张仓皇离去,再过树林下,见执鞭者又增一人,告张曰:“岳王因你为囚犯说情而怒,叫今天再加鞭一百。”张大为惊恐而醒悟。第二天,他脸发热背出汗,急去岳庙中拜谢,幸而没有得病。这个梦说得何等地好啊! 秦桧两次窃踞相位,达十九年之久。他勾结赵构,包藏祸心,首倡与金和议,屈膝投降,误国害民,败坏伦理。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无耻之徒受到秦桧擢用。他操纵权柄,遍布特务,小有议论,即遭捕杀。暗中侦察皇帝动静。南宋军国事务,由他一人独揽。秦桧死后,赵构说,我不用在膝裤中藏匕首了。赵构甚至说,对秦桧经历了“初奇桧,继恶桧,后爱桧,晚复畏桧”的过程。
明朝太监刘瑾
对于曾经使他身陷绝境的大臣们,刘瑾恨之入骨。在自己掌握大权之后,便向这些不听话与自己作对的大臣们开刀了。他用的方法很多,一是处罚,即罚米供应边境。因为罚的数目很大,有的竟达到几千石之多,致使很多大臣被罚得破产。其次是身体处罚,最狠毒的是去衣廷杖。在明朝原来的廷杖仅仅是对大臣的一种人格侮辱,并不是身体处罚,所以允许大臣用毡、毯以及棉衣垫在身上。但刘瑾却要大臣脱衣受刑。行刑期间又授意执行的锦衣卫加力责打,结果大臣们常被当场打死。刘瑾造了一种大枷,有一百五十斤重,被他迫害的大臣戴上这种枷后,没几天便被拖累致死。刘瑾的阴险毒辣由此可见一斑。
刘瑾知道负责劝谏的言官们对他的威胁很大,在掌权后,对言官也不放过。除了借故进行罢免、廷杖以及诬陷定罪外,在平时还制裁威胁这些言官:命令他们在早晨寅时(三点到五点)入朝,一直到下午的酉时(五点到七点)才让走。一天上班时间竟达十四个小时左右,刘瑾的目的就是让他们不得休息,让他们没精力弹劾自己。
刘瑾打击异己时随心所欲,对于在平时只对他作揖而没有磕头行大礼的翰林院的官员,他也不放过。找了个借口一次就把二十余官员或赶至南京任职,或削职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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