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向总公司提交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总公司批复后会下拨预算及资产,然后拿总公司的允许筹建的文件向监管单位申请筹备,一般是保监局。保监局同意后拿筹备文件去筹备机构,在所有工作进行完之后要总公司验收,保监局验收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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