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普通不动产权益分配和继承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老房子拆迁,所得到的房产和补偿金,究竟如何分配,才是合法、公正、合情、合理的,需要甄别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父母亲在世,拆迁的是父母的房子,那么,如何分配,应当由父母亲说了算;一般而言,应当给每个子女都适当分配一点,以体现父母的公正,这个是基本原则。
2、现在父母离世,拆迁的老房子,如果在你哥哥的名下,所得房产和补偿金,从法律关系上界定,属于他的财产,他愿不愿给你,那就看他的个人意愿,不能强求。
3、现在父母离世,如果拆迁的老房子还没有过户到你哥哥的名下,并且在你父母离世时,没有就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和继承,那么,所得的房产和补偿金应当界定为父母的遗产和孳利,属于法定继承人共同的财产,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应当获得相应的部分!这是法律赋予和保障你的权利!
4、你的哥哥说什么,农村都是这样的,女儿没有份的,这个纯粹是自私夺利、利令智昏的胡说八道!你可以直接告诉他,我们是亲人,我们可以论情理,轮亲情,也可以论法律,但是不要论那些歧视女性的封建遗毒!难道女儿就不是父母的子女么?!简直就是混账!
5、如果你说的情形属于上述3的情形,那么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呢??毕竟涉及拆迁和补偿是一笔较大的财产,公平、公正是必须得到体现的基本原理!建议如下——
(1)因为毕竟是你的哥哥,不是外人,首先还是需要和他协商,说清楚道理,是你应当获得的份额,就应当给你;
(2)如果你哥哥不愿意给你,可以找家下的叔伯大爷、舅舅等公亲长辈来评议、说合,以情说理还是首选;
(3)如果你的哥哥是那个什么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不愿意分给你应得的财产,从法律上界定,属于侵占他人财产,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而且胜诉的可能性极大!当然,不到万不得已,亲人之间,谁会愿意对薄公堂?!你可以把这些道理说给他听,让他不要眼里只有钱,一条道跑到黑,执迷不悟!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希望你的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律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第二继承人是父母或子女,因为你和你哥哥都是属于第二继承人,而第一继承人又没有了,所以你是有资格去评分老房子拆迁后所得的房产和补偿金的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因为一点利益不要闹得面红耳赤,女儿你有婆家那方的财产就够了!你哥又不同意给你平分,银钱如粪土,脸面值干金。哥妹俩协商解决为好,清官难断家务事!
老房子拆迁后所得的房产和补偿金作为女儿有平分的资格。无论是儿子和女儿都有权利平分,而且要平均分配。
你和你哥都是第一继承人,作为遗产,你和你哥有同等的继承权,你可以和你哥好好商量,如果商量不成,你可以聘请律师,到法院进行诉讼,你肯定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