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保证金,属于保证押金,不用开发票。质量保证金收据,应该在交付的当时开具,因为交付时才是质保的起点时间。
二、开全额货款发票,不考虑税金的情况下
对方做帐:
借:应付帐款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质保金1000
银行存款
9000
本方做帐:
借:银行存款9000
其他应收款-存入押金-质保金(具体看你们公司设置的科目)
1000
贷:
销售收入
10000
一年后,我方查科目其他应收款-存入押金-质保金可以查到有1000块没有支付,去对方公司申请支付,对方公司依据其他应付款-质保金查看到应付余额有1000,除非出现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对方都会全额支付。
对方做帐:
借:其他应付款-质保金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本方做帐: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其他应收款-存入押金-质保金
1000
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对方不给钱,那就做到营业外支出。
本方做:
借:营业外支出
1000
贷:其他应收款-存入押金-质保金
1000
三、有质保金的设备,按设备总价开具全额发票。
假设为100元,质保金10元,17%税额,即:
1、销售100元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
2、收90元,留10元质保金
借:银行存款
90
贷:应收账款-**
90
扩展资料: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