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迁入女方,属于婚姻投靠,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夫妻投靠落户步骤流程
夫妻投靠落户指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即可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
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在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申办资格
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领取迁移证件 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 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学校的录取证明 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 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