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看你爷爷的意思了,看了你说的这个问题,虽然房证的名字是你父亲的,但实际上这八间房所有权应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
有两种情况
1、如果你爷爷明确表示这八间房现在属于你父亲的,那么以可以以房证为准确认这八间房的财产所有权是你父亲的,那么你的两个叔叔是无权分房的,也不存在继承问题。
2、如果你爷爷要求房子的产权是自己的,只是房证以你父亲的名义办的,那么房子的产权按实际归属人算(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前提下),那么产权应属你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爷爷和你的两个叔叔还有你父亲有共同继承权就得安继承法分配房子。
不过现在有个规定,一般情况下以房证为准,你的叔叔有没有权继承,就看你家的实际情况了。如果,确认房产是你爷爷,那就有;如果确认是你父亲的那就没有。
房屋产权如果是合法过户给你爸爸的,
你爷爷就没权利分配房子,也就不存在什么遗嘱,
关键这个房屋产权是怎么来的,
是不是你爷爷奶奶的房子,
奶奶趁你爷爷不在的时候单方面过户给你爸爸的?
如果是的话你爷爷就要有说法了,
也就存在继承的问题。
看完你补充了,
那就是你爸爸的没问题了,
政府已经承认了。
既然是你爸爸的产权房,国家依法保护产权人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你爷爷和叔叔对该产权房没有任何分配和继承的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估计你两个叔叔没有继承权,按道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爸爸,房子就是你爸爸的。
但是怕你叔叔们来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