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据你所说是只参加一起的话,就只和这一起有关,所以其他人的3000元的抢劫案和她没有关系
再说这一起,根据司法解释,抢劫罪只要威胁到了别人的人身就属于既遂,所以没有抢劫未遂的。而且其中一人持枪,这属于抢劫的加重情节,最低刑十年的
但是她只是负责踩点,没有参与行动,属于从犯,而且是初犯,说明情节较轻
至于判几年,理论上说是三年以下,但也要看具体的审判情况
律师当然是要请的,如果判三年以下的话,并且她表现较好,有悔罪表现,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好一点的律师应该可以争取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她没参与现场抢劫怎么被捉的?被人供出来的?
她这个情况基本不可能缓刑。
踩点两次,说明也参与到抢劫的策划中,只不过不是主犯,属于从犯,但是未直接参与行动,情节较轻。加上没有前科,不存在其他同伙数罪并罚的情况,估计要判2—3年,算轻的。
还有就是,刑罚规定抢夺他人财物达50元以上即构成犯罪行为,何况他们还是3万。
交友不善啊,进去接受接受教育,吸取经验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