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责任底薪?

2024-11-07 20: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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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上称为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包括除个人之外的一切组织,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此,除了我们很熟悉的公司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等都是用人单位所涵射的对象。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了他人损害,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都应承担侵权责任。3.用人单位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实施侵权行为的是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的却是用人单位,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相分离。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因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即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不符合用人单位责任构成要件,则应由工作人员自己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回答2:

责任底薪,简单来说就是当完成了单位每个月制定的业绩量才能拿到的底薪。与公司获利无直接联系。一般而言我国大部分工资都是由责任底薪+奖金+补贴所构成,责任底薪远低于人均生活水平。如果有公司将固定工资改成责任底薪+补贴形式,不要去。而当月带来净利润的百分之多少算合理这个是没有固定答案的,推荐实行弹性制。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扩展资料

责任底薪的意义:如果达到公司提出的所谓业绩标准,才能拿到底薪和这部分业绩的提成,如果达不到,那么就要扣除或者不给底薪,只给这部分业绩的提成,但是有上面《劳动法》的原因,必须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比如:责任底薪1000+销售额提成10%,业绩标准是达到10000元销售额,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200,结果你做到9900,他就有理由扣你底薪了,但是全扣了就达不到1200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扣部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

 劳动法全文_法律快车

回答3:

责任底薪意思是:如果达到公司提出的所谓业绩标准,才能拿到底薪和这部分业绩的提成,如果达不到,那么就要扣除或者不给底薪,只给这部分业绩的提成。

具体的责任底薪应根据公司提出的业绩标准来算,没有可以参考的条例。

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责任底薪 百度百科



    回答4:

    责任底薪:简单来说就是当完成了单位每个月制定的业绩量才能拿到的底薪,与公司获利无直接联系。
    一、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另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资料

    责任底薪的意义

    也就意味着:如果达到公司提出的所谓业绩标准,才能拿到底薪和这部分业绩的提成,如果达不到,那么就要扣除或者不给底薪,只给这部分业绩的提成,但是有上面《劳动法》的原因,必须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比如:责任底薪1000+销售额提成10%,业绩标准是达到10000元销售额,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200,结果你做到9900,他就有理由扣你底薪了,但是全扣了就达不到1200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扣部分。

    以上说的大家可能都明白,但是我想说一个招聘公司最好玩的小把戏,就是说责任底薪+提成,但是只给提成,不给底薪,美其名曰高提成,完成业绩底薪自然就到了,事实上就是提成刚到底薪的标准,这种公司模糊概念,往往有不懂或者觉得找份工作不容易的人就干了,这是绝对欺骗和压榨劳动者的行为,这里我顺便说一句,国家规定三险一金是必须给交的,转正期正规公司都是3个月以内,如果有公司说一年转正,放心,不用干了,就是变相不给你三险一金,还有公司无故加班,法定假日和周末双休都占,比如给双倍甚至三倍工资,有的公司厚着脸皮加班不但不是双倍,连平时的工资都达不到,给二分之一还美其名曰是公司补助,这种事情在落后地区屡屡可见,应聘者一定要问详细,劳动是世界上最光荣的事,贬低劳动价值(他们美其名曰这地区劳动力成本)就是错误,欺骗劳动更不可饶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责任底薪)

    回答5:

    也就是说你只有在完成了单位每个月制定的业绩量才能拿到这个800元的底薪,否则是没有底薪拿的,至于在完不成业绩没有底薪的情况下~单位是给你算提成部分还是根本就不给,那就看单位的规定了~~虽然国家有规定至少要给最低生活保障~~但是有些单位无视这样的规定压榨劳动力的情况也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