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不当并涉嫌违法行为,没有人追究或较轻时不会有法律后果,但要是严格对待可以处以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 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三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只要不写反政府反社会都不会啊。。。只能说你任性
不违法 再说就算用钢笔写了 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