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无偿献血者享有哪些权利

2025-03-12 03: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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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献血证的权利:

1、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2、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用血报销程序:

在医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钱,出院后带上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献血证。(2)双方身份证。(3)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4)所在医院的用血证明(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品种、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5)用血的发票单据。带齐后到血站报销。还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献血地地方的血站报销!或者你直接咨询血站。

       全国通用问题,要看所在城市,所发的献血证。看城市血站机构把献血的信息输入何种网络。如果只是局域网,发给你的证是手工书写者,则只能在你所献血的城市使用。若是采血前登记信息电脑连网可进行查询,发给证为打印版,那么一般能在全国使用,具体应咨询当地的血站机构。献血证通用范围在献血证上有标注,,应注意其上标记。若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当地的采血部门。

回答2:

献血者享受的用血待遇:公民无偿献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和身份证,献血后5年内无限量免费用血,5年后终身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累计800毫升以上者,无偿献血者终身免费用血。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的用血待遇: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未成年弟妹三个月后5年内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如超出其献血量用血的,超出部分只收取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公民献血在前,用血在后的属于家庭互助储血。本人和家人具体享受以上两项用血待遇;公民用血在前,献血在后的属于还血范畴,等量免收用血互助金,超出部分收取用血互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