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1、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2、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3、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二、销售:是指以销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和/或服务的行为,包括看为促进该行为进行的有关辅助活动,例如广告、促销、展览、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