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检项目包括一般项目、专科项目、血液检查、仪器检查。
一般项目包括血压、身高、体重、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专科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女性教师还包括妇科;血液检查主要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生化、肿瘤标记物;仪器检查主要包括心电图、甲状腺超声、肝脏超声。
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传授科学文化基本知识,开展主持学术交流、提高学生的观察学习、记忆认知、动手沟通、操作等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特长,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经验技术。
教师招聘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
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不同的教师招聘,体检项目有细微差别,不过大多数差别不大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取等程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暂不作要求);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2周岁之间(1982年7月20日(含)至1997年7月20日期(含)期间出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已纳入特岗计划、但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协议的人员须征得报考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承诺书方可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教师体检项目:
1、一般检查 基础体征:身高、体重、血压。判断是否有“肥胖”、“代谢综合症”等现代“文明病”的基础指标,有用力于体检综合判断。
2、临床检查 内科常规: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及时发现肺部“罗音”、“心脏杂音”、“心率失常”、“肝脾肿大”等。
3、外科常规 皮肤、四肢、脊柱及淋巴检查等。 皮肤、淋巴结、四肢综合检查。
4、五官常规 耳鼻喉 ,五官综合检查。
5、眼科常规 外眼及视力检查。了解视力变化,判断近视、远视等。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6、物理检查 放射检查,胸部正位片。射线少,可发现细微改变、能长期留存检查影像作对比。
7、腹部彩色B超 肝胆脾胰,诊断肝损伤、肝肿瘤、脂肪肝、胆囊炎症、胆结石、胰腺肿瘤等。
8、泌尿系统彩色B超 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 ,了解泌尿系统结合、肿瘤、炎性病变、囊性病变、先天畸形等疾病。
9、心电图 普通心电图。筛查心脏疾病。
10、静脉抽血 用于实验室检查。
11、血常规 反映外周血中血细胞的数量和质量,筛查炎症、贫血等疾病。
12、肝功能常规 反映肝脏的功能状况。
13、乙肝表面抗原 了解抗体情况。
14、肝功能常规 尿酸、尿素氮、肌酐,检查各种疾病导致肾脏受损情况。
15、血糖 空腹血糖,有助于糖尿病、低血糖的诊断、糖尿病治疗过程中血糖监测等。
16、血脂常规 胆固醇甘油三酯等对高血脂、肥胖综合症、肾病等有初步筛查有价值。
17、肿瘤一项 AFP,筛查肝脏肿瘤、前列腺肿瘤。
18、尿常规
体检注意事项:
1.在体检的前几天要注意防寒,防热,避免感冒;吃东西时不要随便乱吃以免拉肚子;在外出游玩还是上班工作也要注意不要擦伤碰撞等。主要原因是生病后必须要服用药物。而体检的时候有大部分药物是影响体检结果的,多为显示不正常。
2.吃的最好自己做,喝的最好喝点白开水,主要原因是部分食物或饮品中含有激素等物质。
3.体检前几天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每当我们过度劳累或疲倦后心率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正常。
4.体检是不要喝酒,吃熏腊食物及有激素等方面的饮料。
5.为确保体检能正常通过最好自己先去体检,没有问题呢注意保持好身体,如果适当的有点小问题是可以通过休息和调整来改善的。
说明:.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