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好要多久时间

2024-11-20 0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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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材料及现场核查没有问题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会办好。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六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第四十七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回答2:

回答3:

  食品安全许可证办理具体流程
  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自建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非负责人的,另需提供雇工合同复印件1份);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份,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等,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8.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企业提交2人,个体提交1人)。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9.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包括紫外灯、更衣设备、盥洗设备、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
  10.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审核时限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程序
  1.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3.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该食品经营者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5.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6.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7.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回答4: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证大厅办理,先是到办证大厅去提交申请,再由当地食药监所到店里面进行现场检查,现检合格后由食药监所执法人员(至少两名)在现场检查意见书上面签名后交回食药监局审批,审批很快,然后办证大厅通知去拿证。
申请需要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花名册及健康证复印件;
4、场地证明:(1)租赁合同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街道(镇)场所证明;
(4)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竣工验收报告、购房合同;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企业类型的提交);
6、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企业、散装食品包括酒、批发、药店);
7、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即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的办证大厅,可能会收你工本费。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