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蛋糕店着了份工作 试用期为三天 第四天早上发短信告诉我不适合这份工作 我是不是应该有工资

2025-02-24 1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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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条件的证据,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以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劳动者三天的工资。

回答2: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