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饭店打工,没签订劳动合同,辞工辞了一年多都不让我走(口头辞职),工作证或工资卡都没有,。

2025-02-27 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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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只需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口头或书面均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间可以走人。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是不合法的,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再要回来就是了。

回答2:

工商局,或者派出所报案,他们不管是官员。还是什么人,最怕麻烦事了,

回答3:

辞工辞一年,你绝对是上来搞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