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月有减免税的,月末结转未交税金怎么结转?

2025-02-27 0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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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扩展资料:

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当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注:财政部对该科目有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3]83号 ;

2、《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已于2011年废止,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三、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380项、第392项)。

新准则下增值税月末与缴纳时会计核算的变化:

过去将增值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应交增值税;另一部分为未交增值税。月末要将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在缴纳时,区分是缴纳本月的增值税还是其他期的增值税。

本月缴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月尚未缴纳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

若为应缴纳而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若为多交的增值税,则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缴纳上期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在新的准则体系下,不再包括未交增值税部分,在缴纳时也不再区分是本期还是上期的增值税,一律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中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交税金

回答2:

原则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交税又称纳税,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税务机构交纳税款的行为和过程。

例如:交纳海关税,就是指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据海关签发的税款缴纳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海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税收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