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并亮袜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蚂键敏。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闷枝赔偿金。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雇,因客观原因造成三期待遇损失的,产期应按正常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哺乳期和孕期可按其本人正常工资的20%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很多企业在权衡利益的情况下,会格外歧视怀孕期的女性。很简单,女性怀孕期间,多少都会影响本职工作,而且企业还不能随便要求加班,很多岗位还不能让女性上任,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企业的工作安排。于是一些企业便会想办法逼“三期”员工主动辞职,一些女性也会因为担心工作环境不好,会影响胎儿,自愿离职。自愿离职,无论是对普通人,还是处于怀孕时期的女性,都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关键还可能影响女性交社保,从而无法享受到产假期间的各种福利津贴,其实对于“三期”女性而言是一种非常大的损失。所以,不建议这个时期的女性自愿离职。如果是单位以调岗或者降薪等方式逼迫“三期”女性离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保留工作岗位。如果不愿意在公司上班,那除了可以主张公司违法辞退的双倍赔偿金,还可以主张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告枝搭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袜拿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搭返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携告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辩山明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唯樱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怀孕就饥迟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职工指盯,构成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继续履烂逗李行劳动合同,或者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