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烟丝,是否可以抵扣消费税?

2024-07-27 12: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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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抵扣消费税。
为了避免重复纳税,税法规定,将外购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纳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扣除;如果外购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的,高于原外购或收回价格的,就差额部分征税。
当期可以抵扣的消费税=当期可以抵扣的外购消费品买价X外购适用的税率,当期外购的消费品买价=期初购价+当期购价银伏-库存的购价;
当期可以抵扣的消费税=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已锋码携纳消费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款。
另外,可以抵扣的消费品连模稿续加工必须是同一税目下的,否则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