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未成年人,当然需要教育,更需要保护。但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的弱势群体;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的混账王八蛋。这些恶霸本来就在校园里为非作歹,横行霸道,最后还要得到保护,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未成年人保护法决不能成为恶性犯罪的保护伞。但现在的事实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多保护的是恶孩子,对好孩子则有害无益。因为都是未成年人,最后就变成了法律保护未成年的坏孩子欺凌未成年的好孩子。
道理很简单,校园欺凌,都是坏孩子欺凌好孩子,好孩子不会也不敢欺凌坏孩子。当欺凌别人的坏孩子受到了保护,他们胆子会越来越大,会更加肆无忌惮欺负好孩子,好孩子的安全会更加得不到保护。
那么,究竟如何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呢?尤其是农村有那么多的留守儿童,家长都不在家,一旦被欺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还能指望谁?
这世界上不存在成年的恶霸和未成年的恶霸,不存在成年的魔鬼和未成年的魔鬼。只要作恶,就是恶霸和魔鬼。所以,我主张对校园恶霸实施严打,绝不姑息养奸,养虎为患。
说句胡话,如果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其效果肯定不坏。对于掌掴别人的,耳光打回去;薅别人头发的,也把她头发薅掉;逼别人吃屎的,让他自己也吃一回。最后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中国古代可是一点也不含糊的。
可今天毕竟是法治社会,肯定不能任性胡来,但法律减轻惩罚不等于不惩罚,个别恶性的案件,甚至一定要严惩,以儆效尤。
否则教育工作者无所适从,并且投鼠忌器,最后就是不想管、不能管、不敢管;恶霸父母就是放任自流,冷眼旁观,反正吃亏的是人家。
这样的小霸王一旦走入社会,可想而知是什么模样,任何时候都是一颗定时炸弹。
前段时间,中国也有两个未成年学生,把这一套校园宝典带到美国。看看人家老美是怎么惩罚的,锒铛入狱,几乎就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法律不在于惩处,而在于教育。严惩一个人,震慑潜在的犯罪群体,让更多人奉公守法,而不是鼓励更多人犯罪。暂时严惩这几个学生,能够保护无数的乖学生,使得他们安心读书,也使得更多蠢蠢欲动的学生不再重蹈覆辙,其教育意义不容低估。
我敢确信北京西城法院的这一次判决,将会给中国校园安全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判决。会拯救无数的被伤害者,也会挽救无数的施暴者。
对这几个孩子来说,这自然是一种严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