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婚假现在是统一的13天,国家法定婚假3天,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晚婚假、晚育假,规定婚假一律13天。
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受婚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结婚时,用人单位一般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假期。为了鼓励晚婚晚育,对于晚婚的青年,有的地方除了国家规定的3天假期外,会另给10天左右的带薪假。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16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修正案(草案)》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参考资料: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百度百科
是的,其中后面10天不包含法定节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10=13天
2018年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