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院调解离婚取得调解书的就相当于是离婚证,无需再到民政局换取离婚证。之后再办理结婚的,按要求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求提供无配偶的证明时即可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具体材料建议您依据当地民政局要求提供。因为在我国离婚就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的,双方就离婚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自实施《民法典》后,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先进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在三十日内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是取得离婚证。如果这期间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了或者就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反悔的不同意按照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离婚的还需要达成新的协议,或者会拖延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若经过冷静期后的三十天内未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证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不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需一方持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抚养费证据以及财产证据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关键点要确定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具体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规定了如下几种: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审理期间双方愿意调解解决的依然可以调解,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都可做离婚证使用。
法院的婚姻调解师本身就是法律文书,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去拿离婚证了,而且由于你调解的时候,法院已经把结婚证给拿走了,所以你也没有办法再到民政局去办手续的。
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和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不需要也不能去民政局取离婚证。
调解书不是判决书,即使判决书也要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拿到了离婚调解书,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是不能够再拿结婚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