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是怎样治理国家的?

2025-02-25 03: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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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登基以后,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办公,接见大臣,批阅奏章,一直忙到深夜,没有休息,也不讲究文化娱乐。他兢兢业业,一心想着如何巩固统治,使朱家王朝得以万世长存。

明朝刚建立时,社会矛盾还很尖锐。由于那些旧地主和战争后涌现出来的新地主,拼命追求土地、财富,并用隐瞒土地和丁口等办法,逃漏赋税徭役,把负担转嫁给农民,功臣宿将也倚仗权势,违法乱纪,横征暴敛,贪污腐化,刚刚缓和下来的阶级矛盾又日趋激化,小股的农民起义不时发生。再加上统治阶级内部的各派势力互相争权夺利,北方元朝的残余势力经常南下骚扰,东南沿海又有日本倭寇的侵扰活动,政治局势动荡不安,封建统治很不稳固。针对这种状况,朱元璋大力强化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以加强对内镇压敌对势力,对外保卫国土的力量。

明初的国家机构,基本上沿袭元朝的制度。经过了几年的统治实践,朱元璋认为这种体制很不理想,特别是中书省的丞相,权力过大,容易产生擅权专恣、皇权旁落的弊端,决心进行改革。行政机构的改革,首先从地方入手。元朝的行中书省是从大都的中书省分设出来的,它总管一省的行政、军事和司法,职权很大,后来四方兵起,中央根本指挥不动,俨然成为一个独立的王国。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分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管行政(包括财政)、军事和司法。三个机构彼此独立而又互相牵制,皆直接听从朝廷指挥,便于中央的控制。接着,又进行中央行政机构的改革。洪武十三年(1380年),有人告发中书省丞相胡惟庸的谋反行为,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将他抄家灭族,宣布撤销中书省,罢除丞相,并相应提高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地位,由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这样,丞相的职权实际上就由皇帝来兼任,各行省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之后,也就都集中到皇帝手里,朱元璋成了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君主之一。

在军事上,原先设有大都督府,统领全国所有卫所的军队。后来,朱元璋觉得大都督府权力太大,在废除中书省的同时,把它一分为五,设立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统领所辖的卫所军队。并规定都督府只管军籍和军政,而由兵部掌握军令颁发和军官铨选之权,若遇战事,调遣军队和任命将帅均由皇帝决定。只有在皇帝做出决定之后,兵部发出调兵命令,都督府长官才奉命出为将帅,带领所调集的军队出征。一旦战事结束,将帅即需交还将印,回原职办事,军队也立即回归原来的卫所。经过这一改革,军权也集中到皇帝的手里。

但朱元璋对将领们还是放心不下,觉得他们毕竟不是朱家皇室的人,未必可靠。

他又实行分封藩王制度,把他的儿子封到各个重要城市去做亲王,用以监视驻守各地的将领。这些藩王都拥有一支护卫兵,少者三千人,多的达到一万九千人。他们还拥有指挥当地卫所守镇兵的大权,遇有急事,封地里的卫所守镇兵,在接到盖有皇帝御宝的文书的同时,还必须有亲王的令旨,才能调动。这样,亲王事实上就成为皇帝在地方的军权代表,他们代替皇帝监视各地的将领,起到藩屏王室、翼卫朝廷的作用。

中央的监察机关原称御史台,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把它改为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的职权是纠察百官,辨明冤枉,凡有大臣奸邪,小人构党,擅作威福,扰乱朝政,或者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变乱祖制,都要随时检举弹劾。十三道监察御史在朝监督一切官僚机构,出使到地方则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巡茶、巡马、监军等。他们的官阶只有七品,但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大官都可以告发。特别是巡按御史权力更大,他代表皇帝出巡,按临所至,小事立断,大事也可直接奏请皇帝裁决。十三道监察御史并非都察院都御史的属官,不仅彼此不相统辖,而且可互相纠举。此外,在中央还设有六科给事中,负责监督六部官吏,并与都察院互相纠举。这些“天子耳目风纪之司”,起着为皇帝搏击异己的鹰犬作用。

为了加强对臣民的控制,朱元璋又设立巡检司和锦衣卫。巡检司遍设于全国各府县的关津要冲之地,专门盘查过往行人,负责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军民的行动一概限在百里之内,如走出百里之外,必须事先请领路引,巡检司才能让他通过关津。锦衣卫是由皇帝指挥的特务机构。明朝建立前后,朱元璋曾派自己的心腹做检校,秘密侦察大小官吏的活动,见有不公不法之事,随时向他报告。但这种特务性质的检校,只能察听、告密,却没有扣押、审判、处罚罪犯的权力。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便把身边的警卫机构亲军都尉府(前身是拱卫司)改为锦衣卫,下设镇抚司,专管本卫刑名,兼管军匠,民间称为“诏狱”。后将镇抚司改称南镇抚司,专管刑名,另设北镇抚司,专管军匠。

赋予侦察、缉捕“盗贼奸宄”的大权,成为一个正式的特务机构。洪武年间,检校或锦衣卫校尉等特务,遍布街坊路途,严密监视着朝内外的文武百官。吏部尚书吴琳告老还乡后,朱元璋曾派特务到他家乡侦察他的活动,见一个农民模样的人从小凳上站起,下稻田插秧,问道:“这里有个吴尚书,在吗?”那人拱手回答:“吴琳便是。”这个特务回去报告,朱元璋听了很高兴。博士钱宰被征调到南京编纂《孟子节文》,罢朝归家,信口吟诗曰:“四鼓鼕鼕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在旁监视的特务向朱元璋报告,第二天上朝,他对钱宰说:“昨天作的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你啊,改作‘忧’字怎样?”钱宰一听,吓出一身冷汗,连忙磕头谢罪。大学士宋濂有天在家请客,特务即对朱元璋报告。第二天,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喝酒了吗?

请的哪位客人?吃的什么菜肴?”宋濂一一如实回答,他才笑着说:“说的都对,没有骗我。”国子监祭酒宋讷有一天在家生闷气,暗中监视的特务把他的相貌画了下来。第二天,朱元璋问宋讷:“昨天因何生气?”宋讷照实说了,问朱元璋怎样知道这件事,朱元璋把画像拿给他看,他才恍然大悟,赶紧磕头谢罪。有时,朱元璋还亲自出马,对臣僚搞特务侦察。弘文馆学士罗复仁秉性耿直,能言敢谏,但因为他原是陈友谅的部下,朱元璋对他很不放心。有一天,朱元璋想看看罗复仁在家干什么,就亲自跑到城郊的罗家去私访。罗复仁正在粉刷他的几间破房子,见皇帝到来,忙叫妻子抱过一个小凳让坐。朱元璋见状,把他夸奖了一通,说:“贤士怎么能住这样破烂的房子?”下令赐给他一座城里的大宅第。

各级的监察官吏和无处不钻的特务,不断发现一些文官武将的违法行为,尤其是某些勋臣宿将,情况更加严重。胡惟庸在被罢官之前,仗着自己的丞相地位,骄横跋扈,专恣擅权,朝中生杀黜陟之事,他往往不待奏闻即自行决断。内外诸司的奏章,他必先行拆阅,于己不利的即藏匿不报。他还大肆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朝廷内外的势利之徒,竞相向他贿赂,奔走于他的门下。他收受的金帛、名马、珍宝、器玩,多到不可胜数。最后竟令其亲信“在外收辑军马”还偷阅“天下军马籍”,为调动军队进行谋反做准备。开国大将蓝玉,居功自傲,私蓄奴婢假子数千人,恃势横暴,在军擅自黜陟校将,进止自专,不听命令,北征回来,夜过喜峰关,守关将士未及时开关迎纳,他纵兵毁关而入。明政府明令禁止贩卖私盐,他令家人到云南中盐万余引,私行贩卖,破坏盐法。他侵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他竟下令驱逐御史。最后也发展到四处联络其亲信,准备暗杀朱元璋,起兵谋反。为朱家王朝的万世长存着想,朱元璋对功臣展开了无情的屠杀。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后,朱元璋即以胡案为武器,将胡惟庸的罪名逐步升级,由擅权枉法到私通日本,再升级到私通蒙古,最后发展到串通李善长谋反,把与胡惟庸有亲戚、同乡、故旧或其他关系的臣属加以连坐族诛,先后杀掉了三万多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特务告发蓝玉准备谋反,朱元璋又将蓝玉凌迟处死,抄斩三族,并连坐族诛和蓝玉关系较为密切的将帅一万五千人。两个大案之外,其他的开国功臣,包括朱元璋自己的亲侄朱文正、亲甥李文忠等,也分别以各种罪名加以诛戮,只有少数人侥幸地逃脱了被杀的厄运。

经过一番改革和经营,朱元璋把全国的军政大权都集中到中央,最后统归皇帝一人掌握,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了高峰。朱元璋认为这套严密的统治制度,是确保朱家王朝“万世一统”的最好制度,特地编订一部《皇明祖训》,要求他的子孙必须世代遵守,不可加以改变。

在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同时,朱元璋还严厉整肃吏治。元末吏治的腐败,激起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给予朱元璋深刻的教训。他说:“老百姓的力量是可怕的。如果当权者办事不当,上违天意,下失民心,发展下去,天怒人怨,没有不灭亡的。”即皇帝位后,他召见文武百官,对他们宣布:“我从前在民间时,看见州县的官吏大多不爱恤百姓,他们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对民间的疾苦无动于衷,我的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肃法纪,发现官吏贪污、虐待老百姓的,坚决治罪,决不宽恕。”

明政府制定了许多法律章程,对各级官吏的职权、任务以及应当遵守的事项,都作出详细的规定。对官吏的违法乱纪行为,也定出具体的惩处办法。例如《明律》规定,凡是奸邪进谗言使没有犯死罪的遭受死刑者,处斩;如有人犯了死罪,大臣小官用巧言进谏,使之免除死刑者,也处斩;如刑部及大小衙门的官吏,听从上司主使,不按法律的规定处理案犯的,都要处斩,并将其妻子充作奴婢,财产没收入官。对官吏的贪污,处罪特别重。朱元璋认为:“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这种弊端如不革除,要想施行善政,是根本不可能的。”他下令:“凡是官吏贪污的,都要治罪,不容宽贷!”官吏因为枉法而贪赃的,一概发配到北方边地充军。官吏贪污获赃六十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各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叫皮场庙。贪官被押到这里,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摆到衙门公座旁边,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员。就连因公乘坐官府的牲口车船,附载私人物品超过规定重量的,也要处刑。比如乘坐官府牲口车船,除随身衣物外,附载私物不得超过十斤,每超过五斤笞一十,十斤加一等,最重至杖六十。整个洪武年间,对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的官吏,除去平常的零星打击,还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清洗,其中以郭桓案的规模最大,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北平二司与户部侍郎郭桓通谋舞弊,贪污税粮。朱元璋把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吏都处以死刑,追出赃粮七百万石。供词牵连到各布政司的官吏,又杀了数万人。追赃还牵连到各地的地主,许多中产以上的地主被弄得倾家荡产。由于采取了这些有力措施,吏治腐败的现象逐渐得到扭转。据《明史·循吏传》的记载:“一时守令畏法”,“吏治焕然丕变矣”。

另外,朱元璋还采取了一些抑制豪强的措施。豪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在乡里横行霸道,欺凌百姓,是造成社会动荡的一个因素。朱元璋几次下令把江南的富户迁到中都凤阳或京师。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到京师,后又移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以实京师。迁到京师的富户,还强迫他们承担各种差役。据传修筑南京城,即令富豪沈万三的后裔出资修建城墙的一半。这些豪强地主迁离乡土,减少了当地百姓所受的欺凌和压榨。

朱元璋的这些措施,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并使社会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政治局面日渐趋于安定。他希望这种安定的局面能够长期保持,不再发生动荡。每日黄昏,便令专人在道路上敲打木铎,高声呼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五更时,又派专人在城门谯楼上吹起画角,高声唱道:“创业难,守成又难,难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