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以为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当事人必须到庭。
2、对对方起诉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提交答辩状,也可以当庭答辩。
3、养育子女的补偿应该是没有的,因为当时你们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但是可以就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提出请求。
4、如果法院判决补偿,对方不执行的话直接到法院去申请执行。
5、各自的婚前财产归个人,不需要说。
6、子女可以陈述其见闻,但你必须在开庭十日前提交申请,作为证人出庭。
7、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不可以不管。
8、双方能协商一致到民政去办理固然很好,好聚好散,不行的话去法院也一样,法院调解也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广东胡律师:
1、不管是上法庭还是去民政局必须得双方出席才能办理,就看男方或女方谁能说服谁,男方去法院起诉了,女法庭会将传票传女方;
2、女方不同意男方所诉事实,如果上庭了,是否要反驳?--- 当然可以反驳,双方都是要拿出证据的;
3、女方以男方不抚养小孩要求对方补偿没有法律条文支持,但是女方能够提供男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外,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4、女方申请强制执行;
5、婚后的财产两人平分;
6、子女满18岁了可以上法庭陈述,但是要放弃对父亲财产的遗产继承权得到公证处去公证;
7、子女不可以不管男方,那是他们的父亲,在法律上子女有赡养他的义务;
8、劝男方撤诉任何理由都可以,只要男方接受就行。
9、法律上很难有条款支持女方以“为家庭牺牲”而要求补偿;
10、没有离婚的话,不管两人经济分不分开,根据《婚姻法》两个人就是夫妻,财产平分。如果男方主张不要女方的财产,可以由他提出法官根据情况判决。
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即可离婚。
对男方的起诉书与事实大都不符,女方可以提交答辩状,也可以当庭答辩。
子女可以在庭上陈述作为家庭成员的所见所闻
但必须在开庭15日前提交申请,作为证人出庭。
起诉书上写的事实要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即便说了法院也不会采信,所以不要太在乎对方书写的事实,关键要看对方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否推翻。
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即可协议离婚。
女方应诉后,会对男方的观点提出反证。
男方不给,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男方答应财产归女方,又何必要财产归各自呢。
子女可以作证,可以放弃继承权。
但不能不管男方。
协议,如果诉讼,认真答辩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