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5-04-06 2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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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法典,一方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不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是会判决不准离婚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你,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可以在和对方分居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